吉林省释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鼎弘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长春建工集团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非诉执行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榆执字第00778号
申请执行人****担保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春建工集团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吉林省释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
法定代表人***。
****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长春建工集团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吉林省释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于作出的2015吉长信维证字第25386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担保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长春市北方公证处作出的(2015)吉长北方证字第5029号执行证书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情形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对本案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景林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