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与七星关区格啷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黔0502民初12228号
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馨雅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421556637007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24201710363324。
委托诉讼代理人:卯柔(一般代理),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七星关区格啷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502MA6GTP9B60。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七星关区格啷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4日立案。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91元(减半收取),由原告中元天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