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4民初20720号
原告: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333弄3号28层E-01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川旅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439号1幢1层A区、2层A区、3层A区。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竞***(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睿,北京市竞***(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川旅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立案。现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且表示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 谯 烨
书 记 员 谯 烨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