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23执1068号
盐源县世合矸石机砖厂(申请执行人)、四川东成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盐源县世合矸石机砖厂与四川东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203,779.0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2022年12月8日被执行人四川东成建设有限公司主动缴纳案款206,735.68元(其中案款203,779.00元,执行费2956.68元)。至此,盐源县世合矸石机砖厂(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423民初148号民事调解书上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