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源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源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办事处前夹山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212执943号

北京天源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天源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办事处前夹山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212民初1442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刘宁法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 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殷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