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鸿基建筑有限公司

潘国从;筠连县鸿基建筑有限公司;***;韦先恒;***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筠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0)川1527执恢141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潘国从

被执行人:筠连县鸿基建筑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2020年6月10日

执行依据:(2019)川1527民初1060号

执行依据主文:恢复执行标的25000元

申请标的:25000元

结案标的:25000元

结案方式: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