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川0121执恢1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省鸿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拍卖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金堂县云合镇学道街XX号X单元X层X—X号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7】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2XXXX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成林于2020年6月6日前自行腾退上述房屋。如逾期未自行腾退,本院将依法强制腾退,相应的法律后果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院长***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