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锦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502执381号 开平市三埠臻艺五金加工店、泸州锦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伟星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开平市三埠臻艺五金加工店与泸州锦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伟星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案款1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被执行人应支付执行费141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36271元、四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已支付36271元、成都伟星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已支付36271元。本院已于2023年3月6日将案款107396元转付给开平市三埠臻艺五金加工店,支付执行费1417元。至此,开平市三埠臻艺五金加工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502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