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阳煤二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二矿建筑安装公司、某某等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小公催字第8号
申请人阳泉煤业集团二矿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1967年9月19日出生,汉族。
申请人阳泉煤业集团二矿建筑安装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于二0一三年二月四日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申报权利,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票号为3050005321182166,出票人为山西世保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出票日为2012年7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阳泉煤业集团二矿建筑安装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毅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