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新拓伟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京0112民初37122号
原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北新拓伟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原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审判员  吴可加
书记员  杨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