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2民初19208号
原告:***,男,1982年3月21日出生,满族,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被告:***,女,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
法定代表人:龙福金。
原告***与被告***、北京亿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鹏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