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桂0205执304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7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贵港市港北区。 被执行人: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55号C区3栋1号楼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NFF3F1C。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执行***与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港北劳人仲字【2021】第113号仲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中,广西坤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服港北劳人仲字【2021】第113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受理。现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桂0205执30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蒋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