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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长街光祖石材厂、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226执2348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县长街光祖石材厂,住所地:浙江省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26MA291B3K79。 经营者:***,男,1969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3组74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222192167H。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海县长街光祖石头材厂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现已履行本案全部案款,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