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连宏宇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开民初字第03480号
原告:***
被告:大连宏宇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宏宇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本院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行为,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大连盛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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