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辉誉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辉誉建设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扶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324执984号
夏某某、袁某某、陕西辉誉建设有限公司:
夏某某与袁某某、陕西辉誉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3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450元,其中,本金14040元,诉讼费310元,执行费1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夏某某。至此,夏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陕03民终11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