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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某某技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回函 (2022)陕0404执保547号 立案庭依据你庭作出的(2022)陕0404民初287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2022)陕0404执保547号申请保全人XXXXX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该案执行情况函复你庭如下: 2022年8月15日轮后冻结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五个,期限一年。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