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8)陕0113执2832号
陕西馨居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陕西瑞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馨居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瑞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18)陕0113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1317元并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8)陕0113执2832号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