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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福海来大酒店项目工程总包单位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现场存在深基坑积水未及时排出、部分位置临边防护缺失、临时用电线缆拖地等6项一般事故隐患,总包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第四十三条被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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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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