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重庆点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10民初7925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点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重庆市万盛区红太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张基铸
书记员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