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8)陕0112执恢81号
西安佳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庆沣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佳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未民初字第06600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陕西庆沣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5)未民初字第06600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