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恢262号
***;陕西华夏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华夏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69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华夏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恢26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月29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