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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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2185号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元,执行费为50元。
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2185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