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1执1022号
关于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济仲裁字第3010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53396.29元。
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通知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玉龙村民委员会银行存款55718元。其中,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54993元,执行费725元。现已将案款54993元过付至申请执行人,执行费725元已缴至国库。至此,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济仲裁字第3010号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