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龙 游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825执1156号
浙江正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乐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正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省乐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825民初218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正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浙江正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代为施工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指导区戒毒人员室外康复训练场地改造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塑胶跑道修复,该工程损失由申请人浙江正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另行主张。被执行人山东省乐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赔偿款15000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825执115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