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正唐实业有限公司

济南正唐实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鲁1482执147号
被执行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济南正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482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责令你等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济南正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72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04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6月18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以272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3582元、执行费3980元由被执行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
户名:禹城市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1817148021564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