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2执恢606号
申请执行人:南阳建设集团总公司
被执行人:南阳市宛城区鸭河口灌区管理局
南阳建设集团总公司与南阳市宛城区鸭河口灌区管理局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485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00000元,下余迟延履行金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南阳建设集团总公司。至此,南阳建设集团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南民二终字第9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