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1554号
金石机器人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石机器人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与协志渠道(上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10000.00元。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作出如下保全措施:
一、以11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协志渠道(上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账户(账户名454665386467),实际冻结37750.04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4日。
二、以11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协志渠道(上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天地支行账户(账户名121919726110901_60000),实际冻结105.05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4日。
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