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臻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113民初3290号 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禹航路1074-1号101-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7HWURK7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8601779R。 法定代表人:***。 被告:苏州臻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问渡路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681147736B。 法定代表人:**。 被告:苏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巷灯街2号2幢3楼B区3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L3T58P。 法定代表人:***。 被告:深圳市华鑫泰富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B21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MAN82。 法定代表人:***。 被告:****空间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699号联泰时代广场1#商业、写字楼A座11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8792H4P。 法定代表人:***。 被告:江西深昌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A2#办公楼-36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7AKEPF88。 法定代表人:**。 被告:杭州善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云客理中心2幢9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KD5G05Y。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臻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苏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鑫泰富建材有限公司、****空间设计有限公司、江西深昌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善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权益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3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申请费1020元,均由原告杭州寓匠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何叶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