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被罚款1.056万元(苏环行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12-28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