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德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执保215号 申请人:淄博德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5777715127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南**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670518095B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杭,男,1977年5月28日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申请人淄博德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的银行存款6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经本院审查,于2023年2月2作出(2023)鲁0321财保359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3年2月3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的银行存款6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