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第三地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第三地矿工程公司、磐安县新渥街道六冲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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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磐 安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727执恢37号
浙江省第三地矿工程公司、磐安县新渥街道六冲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第三地矿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磐安县新渥街道六冲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5)金磐民初00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省第三地矿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727执恢3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