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祁东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426执774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祁东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三明。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祁东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执行一案,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惠市劳人仲案字(2022)76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8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祁东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且该案尚未审理完毕。本案的执行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426执7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卫东
审判员  文剑乃
审判员  李 全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徐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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