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091执1120号
被执行人:威海市威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威海市威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8月29日作出(2018)鲁1091破5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威海市威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破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091执11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永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赵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