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之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电子级新型功能性材料制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工人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被要求立即整改,罚款5000元(连城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6-03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