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302民初638号
原告:**,男,196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云龙区。
被告:佳和养老产业发展(徐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米兰国际广场loft1号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佳和养老产业发展(徐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2年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免收案件受理费。
审判员 董 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