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302民初2006号
原告:**,男,1975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
被告:佳和养老产业发展(徐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7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
原告**与被告佳和养老产业发展(徐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免收案件受理费。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