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423执保258号
申请保全人:河北旺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漳县
法定代表人:曹凤同,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岳阳市景阳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法定代表人:张烔,该公司经理。
案由:财产保全
案情: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案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保全标的为32万元。实际保全结果为冻结银行存款32225.69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结案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特此通知
承办人:刘建科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