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儒奕劳务有限公司

河北同益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娄底市儒奕劳务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423执保43号

申请保全人:河北同益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法定代表人:韩明光,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娄底市儒奕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

法定代表人:喻卫平,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财产保全

案情: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案于2021年02月02日立案,保全标的为查封、冻结财产价值50万元。实际保全结果为冻结银行存款50万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02月03日起至2022年02月03日止)。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结案日期为2020年02月03日。

特此通知

承办人:刘建科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