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423执保43号
申请保全人:河北同益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法定代表人:韩明光,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娄底市儒奕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
法定代表人:喻卫平,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财产保全
案情: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案于2021年02月02日立案,保全标的为查封、冻结财产价值50万元。实际保全结果为冻结银行存款50万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02月03日起至2022年02月03日止)。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结案日期为2020年02月03日。
特此通知
承办人:刘建科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