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天津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粤0783民初1185号之二 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马冈镇马冈圩永宁街15号之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5423PF0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汉路4497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878768 法定代表人:***。 被告:王**强,男,1970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4日立案。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2023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023.09元,保全费2684.01元,诉讼费合计6707.10元(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开平市美观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贞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刘  浪 书 记 员 曹 静 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