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武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84执1270号

关于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武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诉讼费一案,被执行人四川省武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4民初26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43,600元,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