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川1902执2343号
申请执行人:巴中市建星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彬,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竹,女,生于1986年,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恩阳区。
被执行人:**,男,生于1979年,汉族,大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巴州区。
被执行人:雒强,男,生于1979年,汉族,大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巴州区。
被执行人:**,男,生于1979年,汉族,***化,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巴州区。
被执行人:***,女,生于1985年,汉族,大专文化,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巴州区。
被执行人:**,男,生于1980年,汉族,大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巴中市巴州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巴中市建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竹、**、雒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川1902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被执行人**竹已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雒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川1902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