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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潍坊重龙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潍坊伊莱特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昌乐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725民初1356号
原告山东重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潍坊伊莱特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撤回诉讼,不交纳本案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山东重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马金汉
书记员 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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