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通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402执24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通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黑马市场时代花园五金灯具市场公寓330号。
法定代表人唐文泉,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10月4日出生,住枣庄市山亭区。
上列当事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2021)鲁德州众信证执字第949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1月1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线索,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德州众信证执字第949号执行证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振明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赵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