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正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市正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392民初986号

原告: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办事处沃尔沃路临沂国际建材物流城3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0MA3DACG38J。

法定代表人:高涛,总经理。

被告:临沂市正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6号银凤大厦1909室(与沂蒙城商路交汇路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Q7XGL81。

法定代表人:邸现荣,总经理。

被告:王召辉,男,1968年4月1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告:邸现荣,女,1980年11月28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告:王海波,男,1973年4月15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本院立案受理了原告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市正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王召辉、邸现荣、王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临沂顺高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岳云云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陆 笑

书 记 员 吉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