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

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与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5民初17198号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52,37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圣芯诺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52,37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戴 姣
书记员 李易天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