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116执273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0年10月16日出生,住济南市钢城区。
被执行人:山东嬴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本院在执行上述当事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116执27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雷
审判员 万 东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 李 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