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建达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淄博建达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龙脉宜和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305执2651-1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建达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淄区一诺路天华商务大厦615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湖北龙脉宜和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九阳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淄博建达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龙脉宜和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依法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8)鲁0305执2651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8)鲁0305执2651号
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边洪镇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