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九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九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互联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192民初40647号
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之**。
法定代表人:段建丽,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婉婷,广东普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云南九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云大西路**新兴产业孵化区******v>
法定代表人:金人创。
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九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对云南九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戴瑾茹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