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建筑安装公司

某某、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1092执58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山东省乳山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
被执行人:威海市卫生建筑安装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6668831-9,卓所地威海市环翠区。
上列当事人之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威经技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本案提起执行异议,故本案中止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5)威经技区。
在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