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02执219号
方X灯:
关于你与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203号民事调解书明确,责令被执行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方X灯支付各项损失共计75000元,承担案件执行费1025元。在执行中,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上述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21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